平行進口車何時才能有三包保障?
“非中規(guī)車”,即“平行進口車”是按照其他國家或地區(qū)(如美國、中東)的標準生產,然后由國內代理商或進口車經銷商通過貿易公司從國外合法進口的車輛,從2015年1月起, 上海、天津等自貿區(qū)進行平行進口車經銷商的認證以來, 相繼有近100家企業(yè)獲得了自貿區(qū)注冊的進口資質,而經銷商已經多達800多家。根據市場推測,2016年預計全年將超過10萬輛平行進口車,市場前景樂觀。
“非中規(guī)”車輛最大的優(yōu)勢是價格便宜,有的車款能比本地4S店的同款車便宜幾十萬元左右,沖擊了國外汽車廠家的利潤體系,而質保問題一直困擾著車主和經銷商。部分品牌如寶馬、奧迪等的國內4S店拒絕為“非中規(guī)車”提供質保服務,僅有奔馳、保時捷等少數(shù)一些廠家為“非中規(guī)車”提供全國聯(lián)保,不過也需要車主繳納一定費用在中規(guī)車4S店取得“戶口”。
三包法規(guī)
自2013年10月起實行的“三包”法規(guī)規(guī)定,“三包”責任由銷售者依法承擔,銷售者依照規(guī)定承擔“三包”責任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其他經營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和其他經營者追償,而從境外進口家用汽車產品到境內銷售的單位視同生產者。因此,“非中規(guī)車”的代理商或進口車經銷商同樣需要承擔汽車“三包”責任。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買了汽車后,出現(xiàn)“三包”規(guī)定的范圍內故障,有權向銷售商提出“包修、包換、包退”的要求, 而銷售商必須對出售的車輛做出“三包”承諾和責任賠償,這是國內的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
往往消費者在購買平行進口車的時候,只貪圖價格的便宜,對售后和質保沒有概念,有的消費者確實沒有意識要對質保的問題進行確認,而事實是,大多數(shù)銷售商沒有能力對售出的進口車提供保修和售后服務的條件,消費者購車后也不在進口地使用,對這方面的意識還很淡漠。
銷售鏈條
平行進口車的銷售鏈,以天津港為例,其進口量和銷售量占了全國的70%,以前是以貿易公司為主,去年開始在天津、上海、廣東、福建4個自貿區(qū)注冊成立平行進口車經銷商進口資質后,已經有近100家獲得了進口資質。
這其中有很多是汽車經銷商集團如龐大、遠大、潤東汽車等,通過這些進口商直接從國外的4S店進口,再批發(fā)給國內的汽車經銷商或直接銷售給車主,而大多數(shù)的消費者所面對的,很多是在天津港、北京北辰汽車市場中的小型的汽車經銷商。
這些小經銷商在銷售進口車的時候,如有消費者問及到質保都被銷售告知,可以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獲得跟廠家一樣的3年質保。然而,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嗎?保險形式的質保與原廠質保有哪些區(qū)別?讓我們具體了解一下。
“平行進口車”遭遇“三包”難題
“三包”相關政策規(guī)定,車輛銷售者提供車輛的保修、包退包換的服務。然而,由于并非每家進口車經銷商都有足夠的實力,很多小經銷商在銷售“平行進口車”的時候, 都在想辦法規(guī)避“三包”帶來的成本增加。
有實力的經銷商集團,憑借其全國的4S店分布優(yōu)勢,還尚可對車輛提供維修服務,購買非中規(guī)進口車的消費者可以憑借銷售發(fā)票到4S店進行維修,如龐大平行進口車。但對于真正出了問題的客戶,其系統(tǒng)內各品牌的4S店是否那么容易做到保修也未曾被驗證過, 對于其內部的銜接服務是否順暢,消費體驗是否滿意也不得而知(未曾考證)。
市場上充斥著各種“拼縫”的銷售顧問,當問及車輛保修的問題時,幾乎所有人都回答說可以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獲得質保。 然而,先不提是否符合三包的政策,就是能否獲得與原廠一致的保修條件,這里面的差別就有很多:
首先,購買的保險大多數(shù)是針對發(fā)動機、變速箱的1-3年保險產品,與三年整車質保有根本區(qū)別,因為保險公司的產品會增加裸車的成本,從幾千元到1、2萬不等,經銷商不會在產品中加上這些價格,使其車輛在激烈競爭的市場上失去競爭力,消費者本人對價格高的保險產品也接受不了,對保險產品缺乏信任;
其次,廠家質保,只要到期任一城市的授權4S店即可維修,而購買的保險產品就要到保險公司指定的維修地點進行維修,不是每個城市都有保險公司的維修定點單位。
第三,保險公司的質保需要消費者提供定期維護的資料證明,或者指定地點進行日常保養(yǎng),這也是在消費者提出索賠要求時需要提供的。
消費者想要得到保障,必須選擇好的保險公司,并核對保單,選擇好適合于自己所購車輛的保險產品。這要求購車者了解車輛的性能和口碑,或者從有經驗的銷售顧問得到好的建議,即不多花錢,又能獲得基本的保障,避免維修的高成本支出。然而市場上小經銷商還沒有合格的銷售顧問能提供給消費者好的服務。目前,平行進口車的銷售市場還屬于“惟利是圖”的競爭態(tài)勢,缺乏認證4S店那樣的以服務為主的經銷商出現(xiàn)。
質保亂象
為了規(guī)避三包,有的車商將進口車作為二手車過戶給客戶。盡管2005年汽車流通管理辦法就規(guī)定,二手車也需要提供三個月、五千公里的質量擔保,但由于大部分地區(qū)的二手車市場管理混亂,同時沒有權威鑒定機構,這項規(guī)定并未得以執(zhí)行貫徹。
有的經銷商商讓客戶將車上牌至公司名下,“三包”的范圍是家用轎車,如果變?yōu)楣拒囕v,則能變相規(guī)避。其實除了“三包”外, 《中國產品質量法》也明確作出了規(guī)定,即使是公司牌照的車輛,廠家和經銷商也要為車輛提供“三包”。
部分進口車經銷商銷售提供保險產品,讓消費者覺得花費大,不愿意購買,則與客戶簽訂買車承諾書,讓客戶放棄“三包”。但這種私下的約定是違反國家法律的, 如果消費者追討, 所簽訂的承諾書不被法律認可,但很多消費者并不知情。
那么,“非中規(guī)車”作為一種合法進口車,又有價格優(yōu)勢,在受到多數(shù)消費者認可與歡迎的情況下,怎樣才能解決“三包”問題呢? 目前已有保險公司和汽車服務公司進行嘗試,對在境內銷售的“非中規(guī)”車輛,由開票公司和保險公司合作,為車主提供“三包”和質保服務,由經銷商向中介支付一定的費用,將承擔的風險轉嫁給中介,并簽訂協(xié)議,對車身的三大部件和綜合部件進行質量保證。然而,是不是消費的問題就解決了呢?
首先,消費者在汽車經銷商處獲得銷售發(fā)票,產品一旦出現(xiàn)質量問題,憑借銷售發(fā)票和質保手冊可以找銷售者實行三包理賠,然而市場上充斥著“拼縫者”和小的經銷商皮包公司,這些公司可能瞬間消失,讓消費者無從查找,就是找到也就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能力提供包退換服務。
其次,市場上也有很多銷售“質保”產品的銷售商,因為消費者不容易接受價格高的“真正的”質保保單,有的產品如三年的質保銷售價格才1-2千元人民幣,雖然針對發(fā)動機、變速箱,實際上是在與新車質量“賭一把”,一旦出現(xiàn)索賠,消費者可能出現(xiàn)查不到保單號碼,保險公司無記錄等等,實際上這些保費是銷售商自己節(jié)留了。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后一定要核對保單號碼和自己的車輛信息,獲得保險公司的直接保障。
最后,三包還要包退包換,保險公司的質保產品沒有一家是提供包退換的,最多是提供與車輛等價的維修服務。所以,真正意義上的三包還很難實現(xiàn)。
市場機會
作為4S店銷售的一種補充形式,平行進口車終將越來越多地被消費者認可,也需要消費者成熟的消費理念和意識的提高?,F(xiàn)在的平行進口車以豪車為主,購買豪車的客戶也都分散在全國各地,對于車輛的質保、延保以及利益保障,不能像過去豪氣賭博一樣,還需要在加強法律意識的同時,提高保障意識,保險是可以考慮的一種新的質保方式。
畢竟,作為反壟斷的一種形式,平行進口車進入大眾眼線剛剛起步,市場呼喚好的產品和服務,也期待著出現(xiàn)向認證4S店市場一樣的以提升銷售服務為主的平行進口汽車的獨立經銷商,讓消費者得到滿意、放心的服務保障。
平行進口汽車政策回顧
2014年
8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fā)布《工商總局關于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實施汽車總經銷商和汽車品牌授權經銷商備案工作。
10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進口的若干意見中,提出要繼續(xù)鼓勵先進技術設備和關鍵零部件等進口、穩(wěn)定資源性產品進口、合理增加一般消費品進口、大力發(fā)展服務貿易進口、進一步優(yōu)化進口環(huán)節(jié)管理、進一步提高進口貿易便利化水平、大力發(fā)展進口促進平臺和積極參與多雙邊合作八項意見。
2015年
1月7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開展平行進口車試點的通知》正式出臺,規(guī)定了可以申辦平行進口車試點業(yè)務的企業(yè)資質;確定了平行進口車將由經銷商承擔召回、質保以及三包等政策;不允許進口舊車和非法改裝車。這標志著平行貿易進口車進入了政府大力扶持的風口期。
8月25日,商務部發(fā)布《關于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qū)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意見》。
10月9日,交通運輸部、環(huán)保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等八部委聯(lián)合發(fā)布《汽車維修技術信息公開實施管理辦法》。
12月28日,國家認監(jiān)委發(fā)布《國家認監(jiān)委關于自貿區(qū)平行進口汽車CCC認證改革試點措施的公告》。在CCC認證環(huán)節(jié)推出“兩寬一簡”改革舉措,即放寬制造商品牌授權文件要求、放寬非量產車認證模式數(shù)量限制、簡化工廠檢查要求等,簡化平行進口汽車CCC認證流程。
2016年
2月22日,商務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環(huán)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國家認監(jiān)委等8部門印發(fā)《關于促進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的若干意見》。
2月26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改委、公安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 促進皮卡車消費的通知》。
6月13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發(fā)布《平行進口汽車認證管理要求(試行)》。
作者介紹: 田弢,汽車行業(yè)從業(yè)者,咨詢顧問。在汽車經銷商認證培訓,汽車金融與保險的咨詢服務、產品研發(fā)領域有多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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